国际学生全员大会年度评审动员 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行新实施细则

发布者:ISO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227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为保障奖学金效益,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评价奖学金生综合表现、督促其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及教学工作实际,学校特别制定2021/202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细则。以奖学金年审为抓手,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培养充分认识和理解中国、具备相应语言能力、具有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的人才。

结合教育部对国际学生的培养目标要求,根据国际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细则中对评审内容和定量打分细则做出明确规定。将道德品行评价细化为认识和理解中国、守法遵纪的具体方面,将学习成绩和学习/科研态度从学业成绩、导师评审意见和打分表以及学生的学术表现、出勤表现等重点方面进行评价,通过对学生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校级演出、投稿征文活动以及获奖情况对参加活动表现打分。

在定量打分、定性评价基础上基本确定学生是否通过年度评审。此外学校还规定,受到退学警告和留校察看处分的情形的不予通过年度评审。受到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年度评审不合格的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并不再恢复。

新的实施细则也对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操作办法做出了规定。

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依照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进行,但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不适用延长奖学金期限。

在国际学生全员大会上,学校对全体留学生进行了年度评审的动员,还邀请市文保分局涉外科警官和市出入境管理局签证处警官进行法制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