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田伟发布时间:2014-07-10浏览次数:2802

首先请下载“校外住宿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

链接地址:http://iso.usst.edu.cn/s/13/t/67/62/25/info25125.htm

 

办理程序:

1. 留学生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 留学生办公室登记。留学生如实填写完“校外住宿登记表”后,交留学生办公室审核盖章,留学生办公室向留学生出具《外国籍学生办证申请函》,及“校外住宿登记表”第二联。

3. 派出所登记。具体注意事项见注意事项。

4.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登记。留学生持派出所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黄页)、外国籍学生办证申请函、及“校外住宿登记表”第二联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校外住宿登记手续。

5.校外住宿变更登记程序同上。

6.上诉第4项,持F学习签证的留学生不需办理。

 

注意事项: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入住居民家中留学生必须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超过三天不登记者将受到罚款等处理。

二、留学生与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求房东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赁治安责任书。没有该责任书的房屋租赁行为将受罚。

三、租房者须带好:

1、护照和护照复印件(有照片首页、签证页各复印一张);

2、2寸照片1张;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书(由房东提供);

5、“校外住宿登记表”第二联。

 

所租房屋为其他地区的,请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电话0086-021-68541199